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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08 17:12:49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形成,做好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夏邑县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青少年帮教工作的开展,使他们走上了改过自新之路。

    一是加强各方沟通,严把青少年犯罪案件定罪量刑关。该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质量把关工作,对可能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由承办法官主动走访其所在的学校、社区,综合了解其个人、家庭详细情况及外部评价,并在审后判前听取公诉人、被告人所在学校的老师、社区或村民委员会、以及被害人等的意见,分析判处缓刑的可行性,综合意见作出是否适用缓刑的决定。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该院将上法制课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抓手,精心挑选业务水准高、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结合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青少年犯罪案例,为青少年讲授活泼、生动的法制课,以鲜活的案例指导青少年规范自身行为,树立青少年的法治理念;

    三是坚持庭前“三见面”、庭审“四做到”、庭后“四落实”的工作。庭前“三见面”:承办人在开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了解其性格与被捕后的思想状况;与监护人见面,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环境与家庭状况;与被告人所在学校或社区见面,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庭审“四做到”:一做到掌握好庭审气氛,避免未成年人产生恐惧心理和对立情绪;二做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清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三做到保证未成年被告人有充分辩解的机会;四做到充分发挥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当庭教育、感化作用。庭后“四落实”:落实定期回访考察和记录未成年被告人的改造情况;落实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落实对复学需要帮助的少年犯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落实对被判处管、缓、免的未成年犯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定期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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