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导和方便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夏邑县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并根据各业务庭的工作性质,统一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保证了新型、疑难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在今年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中,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和庭后调解,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09年上半年,该院被县人大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458件(次),在参加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424件,调解率达92.5%。另外,该院还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执行案件中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监督执行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积极促进了司法民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