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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不养八旬养父 巡回调解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12-05-15 17:15:33


    商丘法院讯 已有两个女儿的的李老汉为养儿防老,与三十年前收养了年仅八岁的的小伟,并为其娶媳成家。为躲避赡养义务,十五年前,小伟携妻返回与李老汉邻乡的原籍生活,同时声称断绝父子关系。5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经过三次巡回调解,年过八旬的李老汉与十五年未来往的养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同时,两人十五年的积怨也在周围邻居的见证下一朝化解。

    1981年前,李老汉与老伴育有两个女儿。在养儿养老的传统思想影响下,经人介绍,李老汉与老伴收养了年仅八岁的孤儿即被告李小伟,并为其娶媳成家。由于李老汉体弱多病,为躲避赡养义务,被告李小伟于1998年底,遂携妻返回原籍生活,并声称断绝父子关系。2012年2月,李老汉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赔偿抚养费及其他经济损失60000元。

    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为彻底化解双方长达十五年的积怨,遂决定在巡回调解过程中,借助当地村委会及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建议双方在尊重法律和当地习惯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的三次巡回调解,以及当地村委会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在周围邻居的见证下,李老汉和养子李小伟十五年的积怨也随着法院的巡回调解一朝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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