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睢县人民法院以“化解矛盾、罢访息诉”为目标,采取四项新举措进一步完善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从被动接访到主动上门接访。鉴于有些案件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或顾虑,不能、不愿在院长接待日当面反映问题的情况,院长认为确有必要上门接访的,在忙完当日接待任务后,利用业余时间偕同相关人员主动上门听取当事人反映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定期给予明确答复。这项措施,突破了院长接待日的空间限制,不仅有利于全面了解当事人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也方便了当事人反映问题。
二是将当面接访与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该院在办公大厅内公布了庭长的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方式,在院长接待日时间内当事人不仅可以当面面谈,还可以通过电话远程反映问题。在院长接待日时间内未能完全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直接给院长发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予以反映,这一措施,改变了以往由于接待日时间有限有的当事人不能尽诉其言的情况。
三是从院长接访扩大到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鉴于有些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需要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该庭实行重大、复杂案件院长接待日预约制度。通过预约,需要其他单位负责人出面协调配合的,该院尽力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联合参加“院长接待日”活动。
四是建立“院长接待日”的有效通道。庭长接待日期间,如果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重大、复杂,派出法庭权限内难以立即回复或解决的,该院及时上报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同时结合本院党组意见,通知当事人按规定时间直接反映情况。
上述举措实施后,该庭坚持来访必办、有问必答,积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严格进行落实,力争将问题解决在法庭,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成效明显。据了解,现在来该庭反映问题的少了,咨询问题的多了;缠诉缠访的少了,判后答疑的多了;批评指责的少了,肯定表扬的多了。“院长接待日”日益成为了“院长交流日”,接待日活动成了庭长和当事人之间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