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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唱响行政协调“四部曲”搭起官民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2-05-30 09:06:51


    永城市法院针对近年来行政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不断探索行政协调新机制,积极唱响行政协调“四部曲”,真正搭起官民之间的“连心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在下达执行裁定书前,审判人员均告知被执行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给予他们充分的陈述、申辩权利,充分体现司法的公平性。

    二是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在立案审查阶段,着手分析当事人的诉求及理由,引导无合法依据诉求的相对人息诉;利用送达文书、证据交换之际,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主动释法,阐明利害关系,使当事人主动选择沟通协调;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使其正确权衡诉讼利弊,力争做到纷争影响最小化和官民和谐最大化;宣判前,向当事人讲清调解和判决的利弊,切中要害,达成和解。

    三是加强上下级沟通。对案情复杂、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沟通,邀请人大、政协委员组成案件评议团,参与案件的审理、协调;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通过与村民委员会沟通,以便协调的全面开展。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印制、发放行政诉讼法宣传页,设立咨询台,制作便民联系卡、在网站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架起民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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