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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别恋非法同居 重婚生子犯法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5 10:12:41


    商丘法院讯 田东本身与胡某组成了一个家庭,却公然在外与白某同居,并生下一女。6月4日,睢县法院审结了被告人田东重婚一案,以重婚罪判处田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东,男,1972年5月24日出生。2010年2、3月份,被告人田东在和胡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白某在睢县城关镇中心大街南段以夫妻关系同居,并于2011年8月1日生下一女孩。另查明,被告人田东庭审中向胡某承认错误,写下保证书,并同意将中心大街一套房子过户到胡某名下,胡某同意并表示对田东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要求追究被告人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的控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东违反婚姻管理制度,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被告人田东认罪悔罪,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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