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注重对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多项机制保护他们的权益。
一、对女当事人起诉的婚姻、债权、健康权等类案件优先立案。女当事人由于受其自身生理因素的影响,往往因诉讼来往于家庭与法院之间很不方便,为了减少她们的诉累,夏邑法院对女当事人起诉的案件采取优先受理立案。
二、对于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件,庭审中加大法警对其的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因此类纠纷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防止因妇女弱势群体起诉激化的家庭矛盾在庭审时上演,夏邑法院强调主审法官对于妇女起诉的离婚案件,细致审理,认真观察男方的心理活动,对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一律由法警参加值庭,保证妇女在诉讼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加大对妇女起诉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调解结案。夏邑法院要求法官对妇女起诉的案件必须全程调解,不放过一个可以调解的细节。针对涉及妇女人身损害的案件,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优先动员致害方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保证受损害的妇女得到及时治疗。
今年上半年,夏邑县法院共受理妇女起诉的案件600余起,调解率在85%以上,切实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实现了和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