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结合“三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强化案件调解,办案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因素,多做有针对性的释法解疑工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该院民商案件调解率达93%,创调解新高。
一是坚持调解全程渗透机制,实施“人人调解、步步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从立案时到立案后判决前各个环节,实现能调均调。
二是建立“课题调研制度”,年初组建相关课题调研组,总结提炼调解经验,指导审判实践。
三是推行“考核奖惩制度”,将调解率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实施定责任、定指标、定奖惩、每月一通报的量化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硬性奖惩措施。
四是实行“三级联调制度”,即一般案件主办法官调,调解不成庭长调,庭长调解不成,主管副院长、院长调,层层调解,层层把关,穷尽一切调解方法和渠道。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