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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惩防并举抓廉政助推队伍“零违纪”

  发布时间:2012-06-21 09:51:27


    夏邑县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了公正廉洁执法。今年以来,该院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665份,法官自觉拒收礼金共计5600余元,实现了队伍“零违纪”。

    一是抓班子树标杆。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经常组织分管部门的干警开展交流谈心活动,掌握分管部门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违反廉政制度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做思想疏导“扶正”工作,保持队伍整体的纯洁性。同时把反腐倡廉与审判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巩固已形成的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共同抓,各部门具体抓的格局。

    二是抓源头重预防。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要求立案庭在立案时将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及立案时间等输入微机,利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在案件受理后,即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审判、执行意见反馈表》,告知当事人举报办案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和协助法院做好廉政监督的责任,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全面部署案件审理前的监督工作。

    三是抓评查严监督。修订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扣分标准进行细化,其内容涵盖立案、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在进行全面评查的同时,重点评查发回重审、改判、申诉信访案件,责任心不强的法官办理的案件以及当事人投诉率高的法官办理的案件,发现确实存在错误的,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办案中存在错误的主办人,依规定予以处罚。

    四是抓举报查必果。针对个别当事人和群众举报、反映的一些执法不公、不廉洁、消极执法等问题,由院纪检监察部室有针对性的介入调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经查实确有违纪情形存在的,实行戒免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年终奖金、待岗处理、调离岗位、停止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等不同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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