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7月1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梁园区白云社区巡回审判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时,经过合议庭成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使该案双方当事人再续前缘,一方当事人当庭撤回起诉。
吴某与周某均系离异,且两人年龄都已六十多岁,吴某经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朋友介绍,认识了周某,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感觉较好,遂有了谈婚论嫁的意向。周某告知吴某,其尚欠23000元的养老保险金未交,如果吴某愿意代其交付该笔款项,其便与吴某办理结婚登记。吴某于第二天便将23000元交给周某,后又花费5000余元为周某置办衣物等,但周某一直推脱不去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吴某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25000元,一审判令周某返还20000元,周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受理后,认为此案在中老年人婚恋问题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双方当事人均认为本案不涉及个人隐私,也未申请不公开开庭,便决定在当地进行巡回审理。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彭世峰发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并不激化,且具有良好的感情基础,言语之间还流露出对对方的不舍之意,故在进行调解时,没有劝说当事人对返还款项数额进行放弃,而是着重调和双方顾念昔日情分,尽量缔结姻缘,并结合该庭针对婚恋纠纷总结出的“四谈”开导法,即谈双方存在的是非、谈感情累积的基础、谈夫妻关系的处理、谈今后的长远发展进行心理疏导。在主审法官的循循善诱下,吴某先坦称,自己起诉是一时之气,但官司打起来便有些身不由己。周某的态度亦发生转变,认为自己对问题处理不当,使吴某产生误会,引发本次诉讼,向吴某表示歉意。主审法官见调解取得成效,且吴某比较大度,双方之间的感情又十分深厚,便劝说吴某撤回起诉,双方去办理结婚登记。吴某当庭撤诉,向周某求婚,周某亦表示同意。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手拉手向彭法官鞠躬致谢,感谢彭法官成为两人再续前缘的“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