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宁陵县法院邀请驻守在该县的武警官兵庭审观摩了一起退伍军人离婚案件。
2009年退伍的路某参军8年,由于和妻子长期不在一起生活,退伍后夫妻感情淡漠,经常生气,退伍三年来双方一直争吵,为此,其妻子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路某离婚。宁陵县法院受理后,感觉此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军人退伍后所面临的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于是,承办法官将此案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长张慎祝指示承办法官一定要考虑该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通过案件的办理让曾经保家卫国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军人感受到参军的光荣。于是,27日下午,宁陵县法院在组织该庭的审理时,邀请驻宁武警官兵和县人武部的同志观摩了该案的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将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最终和好。
庭审结束后,观摩庭审的武警官兵纷纷表示,通过该案认识到自己的很多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加以注意,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