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85岁的张大爷和72岁的郭大妈均是再婚,一起生活六年后,却因为家庭诸多因素,闹起了离婚。7月31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审理了这起老年婚姻纠纷案,在女法官们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使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张某是虞城县某局的退休干部,被告郭某系无业农民,两人在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2年1月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7月31日,原告张某在子女的支持下,以六年来原告的工资十多万元都被郭某领取,被告对原告不管不问,精神上也不给抚慰,有病不给看为由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与原告婚后感情一般,再加上张某的四个子女对被告郭某的冷漠和敌视,多次发生家庭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一起生活。郭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张某给三万元的生活费。张某拒不支付生活费,反而要求被告返还自己六年来的十多万元工资。双方矛盾异常尖锐,互不相让。
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充分发挥女法官特有细腻与耐心,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调解,又把原告的几个子女叫到法庭,做双方的工作至12点半,最终才使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自愿离婚;二原告一次性付给被告生活费一万元;三原告自愿送给被告电动车三轮车一辆、煤气灶一个、小风扇一台。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老年夫妻离婚纠纷得以平息,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