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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盗项链 唯利是图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2-08-09 10:23:38


    商丘法院讯 结婚本是大喜之事,可喜可贺。然而杜某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让朋友帮其发喜糖时,包里的一条金项链竟被好友“顺手牵羊”,据为己有。7月20日,夏邑县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葛某和杜某系好友。2012年5月6日早上,朋友杜某因举行结婚仪式,被告人葛某应邀陪其去县城化妆店盘头。盘好头后,为表示感谢,杜某让被告人葛某从其手包内拿喜糖給化妆师吃,葛某在拿喜糖时看到杜某包内有一条金项链(价值3590元),顿起歹意,随机攥在手里悄悄放进自己包内。后案发,金项链被追回退还失主。5月17日,被告人葛某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葛某系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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