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8月13日刚上班,商丘市梁园区法院门前一阵清脆的鞭炮声,引得过往行人驻足观看,原来是一位医疗事故纠纷原告人,在纠纷成功调解后,专程为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1年3月,家位梁园区水池铺乡的陶启因患阑尾炎,在该乡医院手术治疗,但手术几天后,仍感觉腹痛难忍,又经该乡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仍没有好转。后又转至市公疗医院检查治疗,发现腹部有一包块,系当初检查不全面,没有进行必要治疗所致,在公疗医院再次手术后痊愈,医疗费用达62000元,由乡医院垫付治疗费用32000元。为索要其余医疗费,原告多次与乡医院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根据双方当事人同在一地,彼此较为熟悉的特点,法官专门请来村委会负责人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经多次耐心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以医院再给付原告现金30000元妥善化解纠纷。
为表示对法官耐心工作的感激之情,原告陶启与爱人及部分村民,放着鞭炮专程到法院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