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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引法律 夫妻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09-06-10 22:58:3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6月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法官巧引法律,倾情调解,成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育有两个孩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由于丈夫张某无固定工作,偶尔打工挣来的钱财又被其赌博、酗酒挥霍一空,李某嫌丈夫游手好闲,没有出息,双方为此经常发生矛盾,打闹不断。2008年8月20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后,李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至今。后双方亲属多次调解,但均无效果,李某于2009年5月20起诉来院。

  张弓法庭接到此案后,不盲目断案,而是首先了解到虽然原告李某离婚的要求非常强烈,但其离婚理由只是嫌被告丈夫没有出息,游手好闲,并没有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此外,两个孩子均已长大懂事,得知父母将要离婚的消息后,在开庭当天一直抱着李某痛哭,让其产生了怜悯之情,心里难免有所动摇。法官掌握了相关情况,做调解和好工作时底气十足。

  6月9日是拟定的开庭时间,开庭前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和好工作。法官劝说原告:现在虽然你离婚态度坚决,但被告是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小,就算法院判双方离婚,被告也会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进入二审程序之后还可能僵持几个月,而且你仍然要承担败诉的诉讼风险并且要付出更大的诉讼成本。与其这样,不如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再给他几个月的考验时间,看看他是否能痛改前非,并且法院让被告立字据为证,如果双方仍无法和好,到时再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也更加充分。以上这个思路让原告的思想产生了根本性的动摇。在法官的劝说下,本来不愿离婚的被告积极配合,认错态度非常诚恳,在妻子面前彻底放下面子,表示愿意改掉原告所说的一切毛病,表态如果不能做到就亲自带着原告来离婚。在法官的真情劝说下,原告暂时放弃了离婚的念头,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同意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夫妻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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