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被骗以后心不甘 诈骗他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08-16 08:56:08


    商丘法院讯 8月1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以婚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焦作市的吕某中年丧偶,一心想找个老伴,花了近三万元,从云南领了一个“媳妇”,没过几天领的女的就跑了,吕某恼羞成怒,他就想用同样的方法把失去的钱捞回来。其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民权县的朱某,闲聊中知道朱某一直未婚,想托其找个对象,吕某觉得时机一到,随机和其表妹王某协商,骗取朱某钱财,通过商量以四万元的价格将王某“卖”给朱某,吕某从中获得三万元,王某分得一万元,得款后二人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朱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