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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遭举报 暴力抗法受惩处

  发布时间:2012-08-16 16:23:52


    商丘法院讯 依法执行,人人有责,违法抗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8月14日,睢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崔某远、李某进各罚金人民币4000元(均已缴纳)。

    2012年2月15日17时,睢县公安局河堤派出所根据睢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睢县河堤乡李某家有人以猜谜语的方式聚众赌博。副所长王某带领民警祖某、李某到达现场执法,崔某远、李某进伙同他人不听执法民警的劝阻,带头暴力妨害公安民警执行公务,致使公安民警的正常公务无法进行。案发以后,崔某远于2012年3月19日、李某进于2012年4月12日相继到睢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远、李某进明知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但二人不听劝阻,暴力妨害公安民警正常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且属于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主动投案,诚恳悔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公众应积极配合,协助执法,以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执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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