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妻子强势好骂人,丈夫性烈好打人,两口子打打骂骂五年整,最终谁也没有征服谁。7月25日,虞城县法院李老家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两人离婚,使这起打骂婚姻画上了句号。
原告候某(女)和被告宋某(男)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6月15办理登记手续,开始共同生活。婚后生育两女。
原告诉称:被告多次无故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多次受伤,原告受伤后花费医疗费均是原告娘家承担,被告既不承担医疗费,也不到医院探望,其行为已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请判决两人离婚;长女由原告抚养,次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不全是事实,原告非常强势,两人结婚五年来,家里都是原告当家。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她还经常骂人,这次是我气极了就打了她几耳光,打过之后,我和父亲及村干部去陪不是,但她一直不原谅,我也没办法。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未能弥补双方的裂痕。经过调解,原告只要求离婚、抚养大女儿及要回自己的嫁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并致原告轻微伤,经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和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长女一直随原告生活,次女长期随被告生活并一直有被告父母代养,为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分别有原告抚养长女,被告抚养次女,比较适宜孩子成长,原被告可分别承担各自抚养孩子的抚养费。原告的嫁妆应属原告个人财产,应归原告所有。综合多种因素,遂作出如下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长女由原告抚养,次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原告的嫁妆归原告所有。
法官感言:夫妻本是同命鸟,打骂确实不应该。家和才能万事兴,天下夫妻多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