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自2010年3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共审理206起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协助、指导、配合机关业务庭和基层法庭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523件,大量民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采取四项有力措施为妇女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维权合议庭建设,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夯实基础。民权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由三名女性审判员组成,同时还积极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其中,优化审判结构。合议庭印制了妇女维权合议庭联系卡,且在立案大厅设立独立的接待室,用于接待来访妇女当事人,为妇女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建立完善合议庭制度,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在工作中,推行“阳光审判”,增加案件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合议庭制度。1,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诉讼费经院长批准可以免交;对于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受害妇女诉讼费适当减少。3,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
三、创新活动载体,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了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合议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
四、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妇女维权合议庭将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与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在具体工作中,畅通与妇联的沟通渠道,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