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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积极开拓未成年人维权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2-09-07 11:06:19


    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柘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基本原则,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特色工作。

    一、强化少年司法保护。一方面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隐私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坚持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可判可不判的,坚持不判为主;可轻可重的,坚持以轻为主;可押可不押的,坚持以不押为主。

    二、抓好宣判后的再教育,进一步巩固“寓教于审”的成果。审判人员在宣判时向未成年被告人讲明判决的法律依据,避免未成年被告人在判决结果与预期值相差甚远时,产生不认罪服法的抵触心理。同时,注重前途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克服盲目乐观与过于消极两种心态。

    三、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计入户籍登记和学生档案。

    四、以案说法,把法律知识送进校园。该院少年庭法官分析该院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以及犯罪成因,通过大量真实的案例,以案说法,使未成年人更为深入、系统的了解什么行为是犯罪,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策略;同时法官与同学们积极进行互动,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法官们认真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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