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夜晚拦路强拿硬要 被判刑罚罪有应得

  发布时间:2012-09-19 15:41:40


    商丘法院讯 夜晚时分拦路索要现金未果,硬要别人自行车,9月19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四个月。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1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华夏路与宜兴路交叉口拦住被害人高一某并索要200元现金,高一某拒绝给钱,王某将高一某的一辆美利达山地车抢走,经依法鉴定被抢赃物价值130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