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在“调解年”的工作主题下,夏邑县法院会亭法庭不断更新调解理念,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调解方法。
一、法官对诉讼调解工作要有热心。坚决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作为解决纷争、活血化瘀的首要方式,把调解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民事审判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案件承办人应认真阅卷,掌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分析具体案件与法律规定的结合点,找准调解工作的切入点。
三、根据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精心制订调解预案,对当事人在调解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好准备。
四、对法律和法院工作不太理解、脾气比较急躁的当事人,坚持不厌其烦地疏导和劝解,结合案件起因和与案件有关的事由,在不违背法律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综合调处。
五、对诉讼调解工作要有信心,克服有厌战思想和畏难情绪,坚信只要把调解工作做到家,当事人就会多一些案结事了的可能,社会就会少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今年上半年,会亭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大量的矛盾化解于基层,实现了和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