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城市人民法院为了追求最佳办案效果,注重三个协调,全面、深入开展调解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协调当事人。利用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寻找共同利益的结合点,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促使案件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注重协调领导。尤其是处理法人当事人的案件时,注重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机关的协调沟通,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和调解方案的落实。
三是注重广泛协调。形成在人员上全面参与、齐抓共管,在范围上全覆盖、横向联动的调解格局,并注重和加强与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为落实调解协议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截至十月份报表统计,永城市法院审结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不仅案件调撤率较前大大提高,而且案件实际履行率和实际执行率亦大幅提升,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