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联系,共同预防提前化。结合该院辖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特点,选择惩防体系建设、廉洁教育、廉洁风险防范等内容作为合作重点,确定专项工作联络人员,定期召开合作协调会,不定期的组织深入中小企业,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等易发案件领域,进行原因分析和法律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
信息共享,互动机制长效化。建立信息双向互通机制,中小企业及时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告知法院,双方共同协作,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院通过信息双向互通机制,及时将中小企业常遇到的经营风险以各种形式,告知中小企业,做到提前预防。同时开展互访活动,沟通联络信息,提出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协调沟通涉及涉企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相关情况。
文化共建,交流活动多样化。开展“六个一”实践活动,即:每季度与中小企业进行一次文化交流活动、一次普法宣传、一次联谊讲座、一次调研学习、一次献爱心、一次典型涉企案例汇总。
优势互补,共建内容丰富化。邀请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来法院授课,讲解中小企业文化;组织法官赴企旁听经济知识讲课,提升法院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送法进企、赴企走访调研,帮助中小企业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意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吸纳中小企业中热爱法律、善于调处纠纷的员工为特邀调解员,邀请其参与案件的调解,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审判及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