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6月12日,商丘梁园区法院干警在立案仅3天,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且躲到外省的情况下,就使这起标的20万的案件顺利执结。
此案申请执行人陈某为支持被执行人单某(女)做生意,借给单某现金20万元。在借款后不久,陈某发现单某无意经营生意,怕自己的借款无法偿还,多次向单某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阶段,此案以调解结案,单某同意偿还20万元借款。但调解书生效后,单某没有按调解书履行,而是采取到外地躲避的办法规避还款。无奈之下,陈某于6月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案后,随即深入调查单某的去向,并连夜赶到单某在山东省东平市的居住地。但单某为躲避执行,一直不与执行法官正面接触,在只知到一个电话号码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单某讲解法律知识,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多次联系,单某才勉强同意由自己的委托律师及其丈夫与法官见面。在法官耐心说服及律师的共同劝解下,最终单某同意并当即将20万元借款偿还,从立案到结案只有3天,就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