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庭长,谢谢你们,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我要好好地过日子……”近日,郭某拉着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审判庭庭长马新兰的手久久不肯松开。又一起婚姻纠纷庭外和解了,马新兰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针对近年离婚纠纷、婚约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增多现状,今年8月份,虞城县人民法院审时度势,成立了女子审判庭。在两个月时间内,她们采取“五心”工作法,即细心查事实、耐心做工作、热心促调解、诚心解心结、公心保公正,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和柔情周到的性格优势,审理案件38起,调解23起,撤诉14起,判决1起,服判息诉率100%,诉前调解12起,成为虞城县人民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打铁还须自身硬。女子审判庭坚持每周二、五学习,认真学习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刚一公布,她们就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学习讨论。法官朱微微刚调入审判岗位,每次调解案件,马新兰都和她一起工作,让她学习调解方法和技巧,学会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努力提高司法技能。审判员张倩积极参加“法官办案竞赛”,连续两个月名列全院第二名。
女子审判庭成立之初,就树立了以调解为主的理念,变被动办案为能动司法,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就提前介入,争取诉前调解,既节约司法资源,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法官们认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心态,抓住最佳时机调解,因人而宜,耐心疏导,心贴心地和当事人交谈,消除其对立情绪,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韩某(女)诉李某(男)离婚纠纷一案,在立案审查期间,马新兰决定先行调解。韩某觉得丈夫外出打工,自己一个人在家既要收种庄稼,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丈夫回来非打即骂,影响了夫妻感情,自己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坚决离婚。李某却认为自己外出打工,挣钱让韩某在家里享福,她却不知好歹要离婚,坚持不同意。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互不相让。在法庭,马新兰给两人倒上热茶,幽默地说:“能吵架,证明还有救。”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马新兰像拉家常一样展开自己的话题,从两人最初的结合、之后的争执,到孩子的学习。韩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马新兰耐心听完她的诉说,不时地给她递着纸巾。当说到孩子时,韩某显得非常自豪。她说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两人学习成绩都非常出色。两个小时过去了,韩某终于平静下来,答应慎重考虑一下离婚的问题。马新兰适时让李某主动向韩某道歉,承认错误,两双手终于牵到了一起。一个家庭在女法官们的努力下,重新回归幸福和快乐。
女法官也有铁面无私的一面。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时,她们倾注满腔心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心,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对强悍的当事人,他们有理有据、义正辞严,树立法律的权威。黄某三岁时父母离异,随体弱多病的母亲一起生活,父亲每月支付180元生活费。黄某上初中后,父亲突然停止支付抚养费,母亲无经济来源,黄某不得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一纸诉状将父亲告到了法院。接到案件后,女法官们感到心里无比沉重。承办法官多次查找黄某的父亲无果,后打听到他在县城做建材生意,几经周折找到他,可黄父却说自己做生意赔了本,没钱再给抚养费。承办法官动情地向他讲述了黄某的现状,并告诉他抚养子女是法律义务,是作为父亲义不容辞的责任。黄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年近80岁的老人面前,她们是闺女;在年轻小夫妻面前,她们是姐姐;在大打出手的当事人面前,她们是威严的法官……一个个看似简单却复杂的案件,到了女法官手里,都能平息矛盾、调解纷争。她们用温柔善良感染着每一位当事人,用法律的天平,衡量着公平正义;她们外柔内刚、刚柔相济,循循善诱、深入浅出,处理着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维护着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工作中,女子审判庭延伸审判职能,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弱势群体的保护,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她们上门调解,巡回办案;与妇联、共青团联合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9月中旬,她们专门到各乡镇调研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并形成书面调研文章;10月中旬,又对农村留守老人赡养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发放宣传页3000多份,解决赡养纠纷12起。
古有木兰代父从军保家卫国,今有巾帼法官执掌天平伸张正义。虞城县人民法院女子审判庭的女法官们在木兰精神的感召下,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捍卫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