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为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效,采取五项措施,统一分案,节点监控,分级负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立案排序,统一分案。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分别输入局域网,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案件性质、管辖区域、案件标的、审判人员、业务能力等进行排序分案,排序情况当日在院局域网和院内大屏幕上予以公布,接受监督,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亲情案。
二是网卡结合,节点控制。制订审判流程管理卡,并利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宣判、执行等不同环节适时监控,由专人追踪监管,提前预警,逐案督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案的工作机制。
三是自查互查,确保质量。对裁判文书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衔接的方法,在文书送达前,由庭长组织本庭人员进行评查;案件审结后,由审管办对审结的案件逐项、逐卷评查;定期邀请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和兄弟单位来院进行评查,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注重在“查与评”下工夫,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发、谁担责”的原则,出现发还改判和造成信访案件的,由承办人负全责,签发人负总责,审核人负连带责任。合议庭成员意见正确的,不担责。审委会改判合议庭意见正确的,不担责。
五是加强监督,责任倒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庭审活动和执行过程采取全天候、多方位、广角度、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立体督查进行督查,做到随时查、现场纠、严处罚。凡因案件质量问题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均实行责任追究、倒查,构成错案者,视情况给予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