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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项机制加大“欠薪”案件调解力度

  发布时间:2012-12-13 15:17:52


    自省高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夏邑县法院高度重视,通过建立五项机制,逐步加大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调解力度。

  一是成立专门合议庭。由各业务庭成立固定专门审理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纠纷案件的合议庭,负责该类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坚持将调解工作纳入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纠纷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遇到较大的群体性、突发性纠纷,也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

  二是抓住立案时机调解。在立案阶段要求立案人员仔细审查案件,判断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如有调解可能立即组织诉前调解,最大程度地促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三是注重巡回调解。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具体特点,主动深入到案发地点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并积极寻求案件调解解决办法。

  四是注重三级施调。即由合议庭或案件承办人首先主持调解;对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调解不成的,副庭长、庭长主持调解;副庭长、庭长调解不成的,必要时,主管院长、院长可以参加或主持调解。

  五是坚持联动调解。与党委、政府、人大及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协调互动的同时,主动邀请司法机关、村委会干部及农村族老、经济能人等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在当地有影响的人参与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他们劝导,帮助法院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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