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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法院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13 16:34:59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我国的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把文化作为民族的血脉、国家实力的象征与体现、人民的精神家园来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目标和任务。

    中华民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期间创造了璀璨的中华文化,维系着中华民族的绵延发展。在当今社会,文化是软实力,又是硬实力。当它成为一种科学核心价值观时,它是精神动力、吸引力,是软实力;当它转变为文化产业时,它又是物质生产力,是硬实力。长期的审判实践告诉我们:缺乏了文化根基和浓浓文化氛围熏陶的法院和法官群体是难以承担大任,难以令百姓感佩,难以令社会公信的。法院文化是法官群体的灵魂,它决定并支配着法官群体的价值取向,对提升法官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意义重大。因而,法院文化建设,应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指针,从强化法院文化意识入手,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以先进的法院文化来推进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所具有的激励、约束、导向功能,努力打造法院品牌工程亮点工程。

    一是要加强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法官思潮、凝聚法官共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全体法官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要全面提高干警道德素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对法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依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契机,在法官群体中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干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优待警,从严育警。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三是要着力加强法院管理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科学的制度留住人。一是要建立明确的领导责任制度,使各级法院的领导切实负起领导法院文化建设的责任,并带头搞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二是要建立“环环相扣”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把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各级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在审判管理方面,推行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起以审判监督庭为龙头,立案、信访、政工、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立体式监督体系,从过去单纯的案件质量评查转变为审判工作的全程监督。四是要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用人机制。通过竞争,要在法官队伍中营造出一种比学识、比作风、比贡献的竞争氛围。通过竞争,不但要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更重要的是把公平、公开竞争的思想理念根植于法官心中,增强法官队伍的内部活力。五是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让群众有举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使法官将制度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养,渗透到思想和行为中,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上。在落实贯彻制度的过程中,要注重强化程序意识,规范群体行为,培养严格遵守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行为习惯,全面提升法官素质,使法官的一言一行都成为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文化目标的外化和直观体现,确保法院的社会形象公正,并以此来赢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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