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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强化诉前调解高效为民

  发布时间:2012-12-14 09:40:54



    商丘法院讯 刘某起诉妻子要离婚、赵某借了王某的钱不还、李某起诉孩子抚养权等等,像这类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约占虞城县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约70%,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导致矛盾激化,甚至演变为刑事案件。针对这一类案件,取证、认证困难,审理难度偏大等实际情况,该院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诉前调解功能,明确规定凡是当事人的诉求清楚、对方当事人便于联系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此举有效缓解了一线法官的审判压力和执行压力,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立案调解使当事人易于接受,不仅“后遗症”少,而且高效为民,广受当事人欢迎,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2月12日,该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图为法官在向当事人发放6000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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