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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组织法官认真学习小额诉讼程序规范

  发布时间:2013-01-10 08:45:28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特增设了以覆盖面广、简易审理、一审终审为特点的小额诉讼程序。

    民权县法院在全院42名审判法官中选拔确定了11名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熟悉社情民意的法官作为小额诉讼审理法官。为准确把握小额诉讼审理程序及其立法精神,便于今后顺利开展以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工作,该院组织小额诉讼审理法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等有关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并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相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与适用》等相关法律和解释进行了认真学习。

    通过认真学习讨论,法官们一致认为: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给今后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开展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做到快捷、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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