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1月10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召开由民事审判庭和各基层法庭参加的民商事审判研讨会议。此届研讨会重点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审理实务问题进行研讨。
会上,该院民一庭庭长田仲秋、民二庭庭长马新兰、民三庭庭长高宏伟和黄冢法庭庭长洪献升等法官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与适用、婚约彩礼纠纷案件裁判标准和新旧民事诉讼法对比适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并针对商事审判的理念、思维进行了介绍和探讨,结合案例予以系统讲解。
通过此次审判实务研讨,与会人员对如何运用新民事诉讼法进行审判实践加深了认识,增强了司法能力。该院院长曹秋丽一一进行了点评,并要求全院的民商事法官,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正确认识民商事审判规律,牢固树立民商事裁判意识,准确理解和掌握立法原意,把握司法尺度,进一步提高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