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被告人与被害人本是堂兄弟,两家因耕种土地引起家务纠纷,被告人持刀将堂弟扎伤。2月20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吴某之父吴一某与被害人吴某某之父吴二某系胞兄弟,两家因耕种父、母的土地引起纠纷。2012年1月11日傍晚,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吴某某在本村内路上相遇,被害人吴某某认为吴某骂他,回家后纠集其朋友多人携带钢棍等物,于当晚19时许到吴某家门口叫骂,被告人吴某从家中掂一把铁锨被在场邻居夺下并将其劝回家中,后又从家中拿一把弹簧刀冲向被害人吴某某,用刀朝吴某某腹部扎一刀,经法医鉴定;吴某某腹部损伤致乙状结肠贯通伤、急性腹膜炎、腹腔积血并经手术治疗。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吴某某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吴某共赔偿被害人吴某某245000元。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因家务纠纷,持刀扎伤堂弟吴某某,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能够悔罪,其亲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吴某某对此纠纷负有一定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