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下发后,夏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思想发动为前提,以深入学习为重点,做好“四个到位”,认真学习贯彻省高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一是部署动员到位。继省高院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后,及时召开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全院干警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贯彻省高院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使干警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是学习结合到位。把学习贯彻省高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同提高干警的素质相结合,打牢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以实际行动为民排忧解难;同法院审判工作相结合,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稳定;同维护和谐社会相结合,发挥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
三是落实责任到位。强调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在学习省高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学习记录、有计划、有学习心得。同时要求政治处和纪检监察室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学习不深入、领会精神不到位的及时通报批评;对违反省高院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舆论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省高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请广大群众监督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确保省高院的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