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各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商丘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商丘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丘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丘分行、商丘农村信用社联社:
为了迅速、准确查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1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5号)规定,现就建立被执行人信息联网查询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执行联动单位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部门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的信息通过网络专线接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网上快速查询通道,建立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联网查询系统。
二、商丘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户籍、车辆、出入境等信息查询系统。
三、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社保信息查询系统。
四、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权属登记等信息查询系统。
五、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抵押等信息查询系统。
六、商丘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
七、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工商登记信息查询系统。
八、商丘市银监分局负责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协助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被执行人银行开户、存款信息查询系统。
九、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确保网络专线安全可用,依法使用各执行联动单位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并做好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保密工作。
特此通知。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丘市国家税务局
商丘市地方税务局 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丘市银监分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