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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打造“四型”审委会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4-07 15:41:01


    为了进一步完善审委会制度,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的功能,今年以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务实型和指导型审委会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打造“学习型”审委会。院党组要求各审委会委员要坚持学好、掌握好新的法律法规及新的法学观点和理论,同时积极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定期组织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专职委员培训等活动,提高审委会委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是打造“规范型”审委会。规范审委会议事程序和规则,合议庭拟题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事项,需层报庭长、主管副院长决定,并填写《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事项)报告表》,并附上起诉书、审理报告、合议笔录等材料送交审管办,由审管办专职人员进行形式审核后报请院长审批。审委会委员发表意见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简洁,有理有据,确保审委会议事规范、高效。

    三是打造“务实型”审委会。改变审委会讨论重心,由个案讨论转变为类案整体指导。在合议庭评议重大、疑难新型案件的基础上,将其中带有共性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提炼升华,使之上升为理论成果;通过将个案讨论转变为综合指导,进一步提高法官、业务庭运用法律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通过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审判工作汇报,收集审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四是打造“指导型”审委会。充分发挥审委会指导审判的职能,通过听取审判工作情况汇报,收集审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审判工作形势,预测各类案件数量、热点、难点等方面的变化,提前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通过举办办案方式、审判艺术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审判工作的规律,提高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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