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5月7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结了一起青少年犯罪案,法庭之上不仅透露出法律的威严,更体现出了“圆桌”的温情。刚满14岁的抢劫犯小王(化名),在深受教育的同时,决心不辜负法官的一片诚心,真诚悔罪,痛改前非。
2013年1月14日,正值农历春节即将来临的日子,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浓厚氛围之中。可刚过14岁生日的小王心里仍然一片茫然。小学没上完他就辍学,父母的劝说怎么也进不到他的内心。无聊之下一个人来到网吧,玩一会后,旁边一位与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小刘请他一块去卖自行车,他就随着小刘走出了网吧。可转了几处自行车收购点后,皆因自行车来源不明而没有卖出,于是,两人又回一块到了网吧。分别玩一会后,小王的另外两名伙伴小张和小许也来到网吧。三人在说话时,小王将小刘想卖自行车的事告诉了伙伴。听到这一情况后,伙伴让小王把小刘了叫出去,三人先是吓唬一番小刘说自行车的偷的,然后就向小刘索要钱财,小刘说身上没钱了,三人就拳打脚踢进行逼迫,还将小刘的自行车连续踢倒几次。看到小刘身上确实没钱了,同伴小许就掏出一把弹簧刀,向小刘腰部扎了一刀,造成小刘轻伤。
事发不久,还不知道已经犯罪的小王在网吧被抓捕,其他同伴外逃。
为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梁园区法院决定由专门负责涉少案件的“女子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看到只有十四岁的少年小王时,内心都无比的惋惜,安排律师援助,专门请来妇联、共青团组织的代表前来帮助小王。面对父母的亲情、社会的关怀、法官的教诲,小王对自己的行为深深自责。根据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判决:小王犯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随后的“庭后教育”中,法官一句“子不教父母过”的真诚劝导,更让小王及父母三人流下了愧疚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