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5月27日上午,63岁的李国领到了被拖欠了14年的工资款2000元,老李的一片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对着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办案法官连声道谢,说你们法院真是为老百姓办事的。
李国是河堤乡李环溪村人,人老实本分,勤劳能干,农闲外出打工挣钱。1999年春天,其到被告王海(睢县平岗镇索小庄村人)在郑州庙里镇承包的工地上干粉刷活,被告给了一部分工资,还欠老李2000元。此后,李国多次找被告要钱,都没有结果,2011年2月5日被告给其出具了欠条,写明到2011年12月30日付清。然而被告言而无信,到期又背弃承诺。之后,老李又多次催要,被告分文不给。无奈之下,其向法院提起诉讼。
河堤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非常同情老李的遭遇,立即给被告打了电话,被告说在郑州忙,没空回睢县,并说要到年底才有钱还原告,这时法官就给被告讲了有关法律规定,并说如果法院不能直接送达诉讼手续,将在其村内张贴公告,给被告思想施加压力,然后又去平岗镇找被告的父母做工作。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被告的父母替被告拿出了2000元钱。老李接到来之不易的2000元工资款,非常感动,非要请法庭的同志吃饭,被法官们婉言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