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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筑牢“四面墙”促法官廉洁办案

  发布时间:2013-06-06 15:22:34


    夏邑县人民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筑牢“四面墙”,着力构建“四不”防腐机制,有效促进了法官廉洁执法。

  一是筑牢“思想道德防腐墙”,使之“不愿”腐败。通过班子成员谈心、廉政警示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强化干警廉洁守纪意识;坚持对新录用人员、初任法官、新提拔干部进行岗前、任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算好“三笔账”的警示教育,即“珍惜政治生命账,珍惜家庭幸福账,珍惜人生自由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筑牢“约束规范防腐墙”,使之“不能”腐败。通过加强考勤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工作,确保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加强案件管理,明确奖罚,达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建立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通过采取签订责任状、推行廉政风险抵押金等配套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审判问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筑牢“廉政文化防腐墙”,使之“不想”腐败。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廉政教育、审务公开、党纪条规等内容,在办公楼走廊和办公室悬挂《院训》和廉政名言警句,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号召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法院政务网和局域网开设廉政专栏,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是筑牢“监督查处防腐墙”,使之“不敢”腐败。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理;定期邀请不同范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公众等座谈法院工作;坚持审务督察,加大对干警日常生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在立案大厅设立“违法违纪举报信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纪律处分,做到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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