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意识,通过落实“两结合三转变”工作机制,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截至今年5月底,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4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71.6%,简易程序适用率77%,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各项基础指标总体上稳中有升。
“两结合”即完善制度与严抓落实相结合。制定发回改判案件通报分析制度、审委会委员庭审评查制度、均衡结案制度等,就每一审理部门每一承办人制作具体审判质效统计表,由主管领导督促各审理部门按审判质效指标落实到位,个别重点工作则由院长亲自进行定期检查、督导通报;通报排名与奖惩相结合。每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讲评会,对各项审判业务指标、卷宗评查、发回改判案件、审务督察等进行月通报,每季度小结、半年点评、全年汇总,业绩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调整、提拔干部时重要依据。
“三转变”由事后案卷质量评查向全方位的案件质量跟踪管理转变。修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对立案、移送、保全、排期、送达、开庭、评议、判决、执行、评查、归档等严格规定时限,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全方位跟踪,着力系统化的管理和监督;由法律质量到全面质量的转变,即从倾向于评价案件质量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向包含合法合理在内的案件的社会效果以及当事人的满意度等更全面的质量要求转变;由主抓全面向细节分支的转变。科学设立案件评查项目,对刑事、民商事、执行三大类案件,各自从案件审理过程、法律文书质量、卷宗质量等方面明确目标,设定分值,使评价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