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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两级法院“实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常态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3-06-19 17:13:36


    自商丘两级法院“实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常态化”工作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坚持“领导重视,全员带动,广泛宣传,力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加大加快案件审执力度,全力以赴清理欠薪案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自201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商丘两级法院共排查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137起,涉案人员215人,涉案金额245.66万元。目前已审结94起,为159名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162.35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商丘中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由各院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等日常事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活动办公室,将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诉讼指导,推行便民服务。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的特点,商丘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积极引导进城务工人员诉讼,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确保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

    三、依法简化程序,及时进行审理。结合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根据所涉案件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尽量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如虞城法院对进城务工人员案件审理做到“三尽快”和三注重”。“三尽快”即尽快调解、尽快开庭、尽快审结。“三注重”即注重上门服务、注重假日调解、注重社会效果。该院还专门抽调三名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法官,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开展小额速裁,对因标的额超过小额速裁的规定,适宜调解的案件,由以全国调解能手命名的“郑勋诉前调解工作室”接收材料,当即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称赞。

    四、争取多方联动,注重调解工作。两级法院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注重与政府、公安、劳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配合,形成合力,拓宽涉及进城务工人员案件的解决途径。睢阳区法院加强了企业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仲裁机构、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五、审后继续跟踪,督促开展执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结案后,为督促被告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审执人员对案件及时跟踪,在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信件或亲自走访等形式,提醒当事人按期履行义务,减少进城务工人员诉累,最大限度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夏邑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见证具体案件的执行。同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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