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6月16日至22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庭审观摩活动。活动中,包括该院院长林运升在内的11位审委会委员对1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全程观摩并提出评议意见。
夏邑县法院将庭审观摩活动引入审委会工作机制中,规定观摩庭审要选择典型、疑难、新型案件,注意强化庭审功能,争强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改传统的纠问式审判方式为控辩式审判方式;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强化当庭质证功能。未经庭审观摩的案件,审判委员会一律不予讨论;观摩案件经过庭审、合议,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合议庭意见统一的,则一律当庭宣判。审判委员会通过观摩庭审并及时评议,缩短了案件在审委会的滞留时间,提高了案件质量,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审判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