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宁陵县法院四项措施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发布时间:2009-06-23 08:32:10


        针对金融风暴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宁陵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维护稳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县域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涉企诉讼优先。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案件,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涉及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审理、统一执行。

        慎用保全措施。在实施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将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全力维护其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但有对外债权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帮助其尽快追回欠款;对因企业破产、歇业等引发的裁员、工资报酬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申请执行人自身经营保障的案件,应予快速审理和执行;积极慎重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妥善保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

        快立快审案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企纠纷和原被告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案件,快立快审,由立案庭法官迅速召集当事人依法调解或及时作出裁判。同时运用巡回法庭就地审理、预约开庭等方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开展延伸服务。建立法院与本地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采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挂钩企业的方式搞好服务。实行法官进企业、审务进企业,开展定时联络,定点联系,定期座谈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经营,实现科学管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