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针对民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坚持“五抓好”,着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48件,结案率达70%,调撤率67%,审限内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好理论研讨。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定期召开民事审判工作研讨会,认真组织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为民事审判人员营造新法学习、案例分析、重点研讨的良好氛围,统一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尺度,避免不同审判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差别过大。
抓好审限管理。要求法官对于民事案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如果没有重大、疑难等特殊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两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四个月内结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确需中止或延长审限的,应将变更审限的事由和程序告知当事人。
抓好庭审观摩。组织全体审判人员相互观摩庭审,让每位审判人员通过观摩庭审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步提高当庭认证的能力、驾驭庭审能力以及把调解艺术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能力,促进审判人员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逐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抓好业绩通报。要求每个业务庭每月底将本庭内每位审判人员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调解数、调解率以及有无涉诉信访案件情况报送院审管办,由审管办汇总后每月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有效地调动了审判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抓好全方位监管。设立全面检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制度,将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有机结合,通过采取庭审评查、审限督查、结案评查、归档检查、节点监督、网上纠错、定期抽查、质量通报等一系列措施,落实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