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生,确保人民群众餐桌安全,结合正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打击食品犯罪专项活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开展中的日常工作。院领导亲自部署,直接督办,确保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检疫、进出口和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惩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从严惩处食品安全事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严格法律适用,加大惩处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在对犯罪分子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坚决查封、扣押涉案物品和罚没违法犯罪所得,彻底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资本。
建立台账,加强督办。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并由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案件及时更新。案件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由主要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平衡量刑。每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借助司法建议,扩大法制宣传。对发现的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加大法制宣传,通过庭审直播、媒体采访、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打击食品犯罪的成果,威慑潜在犯罪分子。在商丘市帝和广场举办了“食品安全周”宣传系列活动,由资深法官向群众讲授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听取群众对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