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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快速审结一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

  发布时间:2013-07-23 15:33:27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到庭的受害人妻子汤某某含着泪不停地说谢谢,受害人三个未成年孩子向着审理案件的法官们深深地鞠躬,表达着他们的谢意,旁听案件的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也紧握住法官的双手,连声说法院主持公道帮受害人一家解决了困难,三个孩子又可以回到学校读书了,并于当天制作了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保险公司代理人经过开庭审理,对判决论述理由及内容没有异议,看到受害人一家的实际困难情况后,当庭表示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汤某某四肢严重残疾,不能行走和劳动,三个孩子中又有两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家本来生活就十分贫困,仅靠年过半百的丈夫王某某一人在工地打零工挣钱,勉强维持生计。但屋漏偏逢连绵雨,王某某在2012年10月因交通事故死亡,噩耗传到家中,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使原本就贫困的一家雪上加霜,汤某某和丈夫的父母均已去世,没有直系亲属,仅靠民政部门和邻居的接济度日。汤某某一家的遭遇经好心人反映,先后被新浪网、东方今报、商丘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但考虑到受害人一家的实际情况,汤某某还需人护理、三个孩子还需要上学,当务之急是使她们依法获得交通事故的理赔款,解决她们的生活困难。

    汤某某和三个孩子提起诉讼后,法院为她们提供了一切能提供的诉讼便利条件,宁陵县法院对她们给予了诉讼费减免手续,经过开庭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汤某某和和三个孩子39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商丘中院。商丘中院民三庭承办法官阅读案卷后,考虑到受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和合议庭成员通报了案情,并优先对该案排期开庭。开庭审理阶段,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论辩后,双方均没有提条新的证据,合议庭认为案情较为简单,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并考虑到受害人一家的实际困难,急需赔偿款,于是当庭进行了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效而又及时地维护了汤某某一家的合法权益,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孩子,争口气好好上学,叔叔相信你们会有出息,照顾好妈妈的”,法官们在庭后不忘勉励三个孩子,话语虽短,可是很有分量,也道出了法官们对三个孩子的期待与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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