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在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多措开展好诉前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共调解撤诉各类民事案件63件,占同期调解撤诉案件总数的11.8%。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内外联动开展诉前速调。在立案庭指导协调下,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便利条件,结合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积极开展直接立案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巡回法庭在理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办案流程情况下,实现大部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即调即立即结。
二是确定必调的特定种类案件。对征地补偿纠纷等引发的集团诉讼案件、责任明确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事实清楚的小额债务案件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等灵活组织人员、及时安排时间做好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立案并予确认;对需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引导组织立前协调,力争一揽子解决。
三是加强诉前调解释明引导。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成本分析,引导当事人及时调整过高的诉讼预期以及正确认识立案速调解决的好处,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提出诉前化解纠纷合理化建议;提示诉前保全措施运用,促进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