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稳定,提高办案质量,避免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自6月22日开始,夏邑县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审、执结的20起典型涉农案件进行了回访。
为确保回访取得实效,该院修订了《关于回访涉农案件的工作意见》,加强了对回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涉农案件回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回访中,主要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公开审判制度的落实,了解办案人员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办“三案”问题,在立案范围、审理程序、案件处理、执法态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了解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并对每个回访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发现有可能出现上访苖头的案件后,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进行调处,避免新的矛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