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六旬老太本应在家享受天伦之乐、颐养天年,可夏邑一位农村老妪却见财眼开,窃人钱财,最后落个锒铛入狱的下场。8月15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23日上午10时4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窜至夏邑县李集镇政府南菜市街路口,趁人不备,从周某某所骑的电动三轮车车厢内,盗窃一棕白色相间的钱包,内有现金102元,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主动缴纳罚金,且盗窃的赃款当场退还失主,可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