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法院讯 9月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把巡回法庭搬进了虞城县春来高中,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1000多名学生旁听了庭审过程。
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虞城县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理,让他们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
庭审活动于下午3时开始,随着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刘某被带进法庭。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2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某窜至虞城县高中多个教室内,趁无人之机盗走现金共计1107元及手机、MP3、手电筒各一部,被校园保安发现后并报警,在众人抓捕时,被告人刘某手拿匕首向保安及公安民警猛刺,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被众人制服。审判长以娴熟的能力驾驭着整个庭审过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等审判程序,法庭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审判结束后,法官们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书刊和教育宣传册。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既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立法宗旨,又为学生们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深深地震撼了未成年人的心灵。学生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好好学习,报效祖国,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